“我能不能申请看一下双方的口供。”

    听对面的警察说完说完,李晨发表了自己的看法。

    “没问题。”

    说完男人站起身来:“我现在就可以给你去拿。”

    说完便向外面走去。

    几分钟后。

    男警察手里拿着一份文件返回接待室。

    李晨翻看着委托人的口供,忍不住皱起眉头。

    如果凭借这份口供,加上没有具体的证据,定性为互殴是没有问题的。

    委托人的丈夫和施暴者先是语言争吵,这是造成案件爆发的主要原因。

    由于施暴者不断的踢踹委托人家中的门,他的丈夫便是想与其理论,而并没有采取其他的手段进行紧急避险。

    而警察这边所说的不躲进屋里,很有可能说的就是这个。

    如果单从口供来讲,说他故意激怒对方也没有什么问题。

    一个醉酒的人,他的言行举止不受大脑控制…

    但问题是…

    委托人为什么要在笔录上签字?

    你这不是在变相承认了你自己有问题么?

    “口供来源没有什么问题吧?”

    李晨翻看对方的口供,开口询问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