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董事长」

    「被害人曾到侦探事务所」警察道

    「你们公司失窃的纪录笔迹」「应该留在侦探事务所」

    「调阅监视器,被害人走出侦探..」

    「手里没有那个文件夹」

    「董事长再度登门侦探事务所」

    侦探道:「董事长,我没烧」

    「烧?」

    「喔!你不知道」侦探道

    「我烧的是金纸」

    「我说的是机密文件不还」

    侦探恍神,回神

    「纪录笔迹确实在我这」

    「那是我的东西」董事长道

    「你要,可以,给两千万」侦探道

    「好」

    「但是委托该付的钱就当省下来了」董事长道

    「去告我啊」「法官是我的朋友」董事长续道

    「你说谎」